【圆明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大雪节气前夕,孙茜年近八十的老母亲从老家威海坐夜车,一早五点三十分来到北京,上午就来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递交控告状。
这是继五月三十一日孙茜母亲在京控告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酷刑折磨,一直没得到回复后的第二次来京控告。
此前,九月十一日孙茜案控告代理律师在京控告了对孙茜错误适用刑法第三百条实施非法拘禁、枉法追诉的北京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局长,及涉嫌酷刑虐待罪行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孙茜 |
孙茜的母亲 |
本次控告分两部分,一是继续控告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对孙茜的滥用酷刑,要求公开录像,公平公正执法;第二是控告北京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局长郝志刚和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欣蓄意错用、滥用刑法第三百条,蓄意制造冤案,枉法强加罪名,枉法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罪 、滥用职权罪、涉嫌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北京市第一检察院工作人员看过诉状后,找了一个驻检的援助律师,给家属讲解:这里不接收这类控告,有关酷刑,家属可以去找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办或其它信访办等部门投诉,而状告国家机关相关负责人。该律师一再为办案人员开脱,说他们是依法办案。家属指出:公检法机关怀疑公民犯罪可以先抓捕,再审判;那么现在有公民怀疑公检法机关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应如何控告?该律师没有给出任何可行性答复。
孙茜家属离开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已是中午时分,下午她们又来到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办。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办的接待人员,简单了解了一下情况,只是说材料中关于酷刑控告一事,他们负责转交给相关部门。至于控告公检法人员,他们不受理。对于五月底家属来过这里递交的控告状,接待人员没做任何答复,只是说他们只负责接收、转交材料给相关部门。
家属无奈,离开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办又来到了北京市政府信访处。在这里接待人员直接说:有关公检法的事情,直接到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办去投诉,我们这里不受理。
十二月五日孙茜老母亲及妹妹又继续控告,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递交控告状。因为家属了解到,孙茜所属区域的案子将由二分检负责后续上诉。然而,二分检的工作人员解释,第二检察院只负责案件审结后的投诉,像孙茜的这样的还未开庭的案子,这里不接受。
十二月四、五两日,家属进行了第三轮的控告,分别向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北京市公安局信访中心、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再次递交控告信,上述部门仍然拒绝受理。
这次家属再控告,是家属观察到律师受到压力后,主动依法控告。
孙茜在中国没有违法,而是遭受了非法侵害
孙茜女士,五十二岁,华裔加拿大籍,曾以三十五亿身价上榜胡润榜前一百名。由于事业及家庭的压力,孙茜患有肝坏死、严重的抑郁症、心脏骤停、肩周炎、便秘等多种疾病,曾多方医治,找宫廷御医后代、气功师等,每次就诊费高达五万。据悉,花了二百多万医药费也未见效。二零一四年孙茜喜得大法,短短十几天时间无病一身轻。此次被非法绑架后,曾狱中传书:修炼法轮功是今生最大荣耀!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孙茜被北京公共安全保卫分局及北京朝阳区大屯派出所非法从家中绑架,后被非法批捕,北京朝阳检察院两次退补后,被非法追诉。
家属多方咨询律师,得出一致结论,中共公检法机关以刑法第三百条为罪名,对孙茜真善忍信仰实施抓捕,抄家,拘禁,批捕,起诉,都是非法的,是公检法系统在实施共同犯罪。中共公检法是在错误适用法律,蓄意错用刑法第三百条,对法轮功信仰者强加罪名,涉案人员已涉嫌构成徇私枉法罪,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孙茜本人在她的写给加拿大政府的请求信中,重点提到:我在中国大陆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这不仅仅是个冤案的问题。中国律师已经讲清了所谓刑法三百条,是错误适用法律,是蓄意枉法强加罪名,其性质是陷害,且已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我作为一个加拿大公民正在遭受来自中共政府的非法侵害,是一个加国公民正在因为真善忍美好信仰遭受着非法拘禁,是中共公检法系统在对加国公民犯罪。(请求信中孙茜还提到:我丈夫正在利用中共迫害法轮功信仰的国家犯罪来侵夺一个加国公民的资产,对合法信仰的犯罪,掩护有预谋的公然非法资产侵夺肆无忌惮。我也希望加国政府及我的律师帮助我依法讨回公道!)
孙茜家属在聘请辩护代理律师的基础上,又不断在找寻能够代理控告的律师。
多位代理律师遭遇来自公检法的压力
自孙茜家属请律师开始维权以来,尤其是开始针对酷刑虐待,及根本上遭受的非法侵害,实施控告以来,已有多位律师因无法承担工作带来的压力而退出,其中高承才律师,遭遇来自省司法厅的压力,当局一方面约谈本人,一方面通过所在律师所施压,要求其退出孙茜案(甚至法轮功案件)。还有黄汉中律师也被区市两级司法局律管处一把手约谈,要求其写出孙茜办案情况,被律师婉拒。熊冬梅律师也被省司法厅约谈。
然而能够在孙茜案中代理控告诉讼工作的律师,并不是很多,在当前中共暴政下,尤其维权律师也在遭受打压的情况下,律师要承受很大压力。
执法机构不作为 投诉到北京市政府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加籍商人孙茜女士因法轮功信仰被枉法强加刑法第三百条罪名,在家中遭到非法抓捕。五月份,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非法羁押期间又遭受酷刑虐待。家属及律师已分别于二零一七年五月末、九月中旬,向纪委监察委、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公安局信访中心等部门递交控告信,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受理,或拖延不予处理。
其中九月十一日,控告代理律师对北京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局长,及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正式做出控告。由于监察委,检察院,相互推诿,玩忽职守,拒接控告状,不作为,之后由控告代理律师,在十月初已向北京市政府做出了投诉。
律师投诉书中指:投诉人在第三人处被告知,北京所有的控告、举报事务均由被投诉人北京市监察委受理,投诉人根据第三人的指示,前往被投诉人设于六里桥的北京市纪检监察局接待地点,在窗口却又遭到接待人员的拒绝,理由是“不接待律师”,投诉人要求先收受材料,拒不理睬。投诉书最后指出:第三人要求投诉人向北京市纪委监察委进行举报控告并无不妥,北京市纪委监察委接待窗口工作人员以“不接待律师”拒收相关举报控告材料属于典型的不作为违法违纪行为。综上,特向北京市人民政府进行投诉,请依法查处并回复投诉人。
加拿大各界营救 加总理访华提出孙茜案
加拿大是一个尊重人权的国家,从政要到普通民众都在营救加国公民孙茜。十月十八日,《马格尼茨基法案》在加国生效,加拿大是继美、英两国后第三个通过该针对外国贪官人权追责法案的国家。自由、民主、多元的理念是加国的立国之本。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十二月三日至七日访华期间已向习近平、李克强正式提出了孙茜等案件。
加拿大世界小姐林耶凡 |
之前,加国法轮功学员也多次在多地中领馆前集会,联系多党政要,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还在加国民众中征签、呼吁。加拿大世界小姐林耶凡六月十九日应邀参加在瑞士召开的联合国理事会时,把孙茜案作为法轮功信仰遭中共迫害的典型案例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此前,六月十七日林耶凡发起征签呼吁政府公开要求中共当局释放孙茜,同时向各界呼吁“我们一起带孙茜回家!”
自从五月初加国外交部听证会上,资深议员肯特质询了驻华大使孙茜信仰遭侵害案件以来,加拿大各界营救孙茜的呼吁,多位议员政要发声支持,并公开表示希望加拿大总理在apec峰会及访华期间向习近平提出孙茜案。
前国会人权委员会主席、国会议员Scott Reid先生 |
前国会人权委员会主席、国会议员Scott Reid先生给总理写信,希望他见到中国主席时提出孙茜被非法关押的问题,并请总理帮助孙茜回加拿大的家。
加拿大前司法部长Irwin Cotle先生 |
加拿大前司法部长Irwin Cotle先生也为孙茜案上书总理,在受访他说:“孙茜案事关一名加拿大公民,中共政权要知道他们不能随意侵犯加国公民的人权而不受惩罚。”
加拿大绿党领袖Elizabeth May议员说:“任何一个法轮功修炼者,无论他们是否是加拿大公民,他们不应被(非法)关押,特别是加拿大公民被(非法)关押。我希望总理把这作为一个重点。”
加拿大外长方惠兰 |
加总访华前,加拿大外长方惠兰提到了加拿大访华代表团会在中国提出的四个个案。其中包括法轮功学员孙茜(Qian Sun)。
《环球邮报》报导,方慧兰说,这四名加拿大人在中国监狱中的境况“可怕”。她不理解中共政府为什么不按加拿大政府的要求释放这些加拿大人。
(领事个案指的是加拿大公民在中国被监禁期间,加拿大驻中国领事有权去见他们,并为他们提供帮助的个案。)
同时加拿大主流媒体也给予了关注和报道,《环球时报》专门采访过孙茜家属及律师。
今年十月二十一日在埃德蒙顿一个新闻发布会上,《大纪元时报》记者向特鲁多提出中国人权和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问题时,特鲁多说他一直在提人权问题,加拿大一直为世界人权问题强有力发声,这是加拿大人的希望,也是政府的希望,同时也是全球各国的希望。“加拿大会继续提人权问题,我每次和中国领导人坐下会谈时,都会提出这个问题。”
十月二十七日,在加国总理特鲁多前往越南参加APEC峰会前夕,加国议员呼吁在总理见到习近平时,要提出立即无条件释放加拿大公民孙茜的要求。加拿大外交部长国会秘书Omar Alghabra也发言称:我们将继续向中共政权施压,直到她(孙茜)回到加拿大。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